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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具有先天遗传性、个体差异性、形神一体性、群体趋同性、相对稳定性、动态可变性、连续可测性、后天可调性等特点。
“人之始生……以母为基,以父为楯”《灵枢·天年》
。父母之精是生命个体形成的基础。个体的外表形态、精神情志、脏腑功能等特质均与父母的先天遗传有关。先天因素维持着个体体质的相对稳定,是决定体质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由于生命个体的先天禀赋和后天因素不同,所形成的体质特征因人而异,有显著的个体差异,通过人体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活动的差异性现象而表现出来。因此,体质的个体差异多样性是体质学说研究的核心问题。
“形神合一”是中医学体质概念的基本特征之一,复杂多样的体质差异反映着人体在形态结构及由脏腑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精神活动和生理活动的基本特征,是特定的生理特性与心理特性的综合,是对个体身心特性的概括。
同一种族或聚居在同一地域的人,因为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相同,遗传背景和生存环境具有同一性和一致性,从而使人群的体质具有相同或类似的特点,因此体质具有群类趋同性。
个体禀承于父母的遗传信息,使其在生命过程中遵循某种既定的内在规律,呈现出与亲代类似的特征,这些特征一旦形成,不会轻易改变,使得在生命过程的某个一定阶段中体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另外,长期稳定的环境也是维持体质相对稳定的重要因素。
先天禀赋决定着个体体质的相对稳定性,后天因素又使体质具有可变性。体质的可变性具有两个基本规律:
两种变化常同时存在,相互影响,这种可变性是进行体质状态干预的基础依据。
体质的连续性体现在不同个体体质的存在和演变在时间上的不间断性,体质特征伴随生命自始至终的全过程,具有循着某种类型体质固有的发展演变规律缓慢演化的趋势,这就使得体质具有可预测性,从而为治未病提供了可能。
体质的相对稳定与动态可变的特点为改善体质提供了前提。因此,通过后天干预使偏颇体质得以纠正或改善,减少对疾病的易感性,预防疾病的发生,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体质,从而达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目的。